韦新华:本院受理原告黄佐英诉被告韦新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韦新华,男,1963年6月5日出生,壮族,户籍住址:广西南宁市武鸣区罗波镇罗波社区万全屯46号,公民身份号码:45012219630605455X)外出不归,去向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桂0110民初45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陆斡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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