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江鸿运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审理申请执行人吴川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对被执行人广西柳江鸿运贸易有限公司行政非诉审查与执行一案。因本院按照申请执行人提供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采用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均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粤0891行审501号行政裁定书,主要内容为:申请执行人吴川市交通运输局于2023年7月7日作出的粤湛吴交罚[2023]0124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对被执行人广西柳江鸿运贸易有限公司罚款500元的内容,准予强制执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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