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怀光: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山东临沂罗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郝忠玲、王树岗、顾怀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鲁1311执恢155号,现公告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限期履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通知、参与现场勘验评估通知、评估报告,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送达之日起按规定的时间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本院执行局502室(电话0539-8268052)领取或现场参与,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一、领取执行通知书、限期履行通知书:本公告期满(即送达之日,节假日顺延)之日起3日内领取并自动履行(2004)临罗民二初字第483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二、领取执行裁定书(拍卖顾怀光名下手机号为18805397666使用权):本公告期满后第5个工作日。三、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的方式进行选择:本公告期满后第10个工作日上午九时至十二时。四、参与评估:本公告期满后第15个工作日。五、领取评估报告:本公告期满后第30日个工作日。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领取报告10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六、本院将在评估报告生效之日起15日内依法对本标的物进行网络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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