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根据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申请于2025年10月17日裁定受理广西睡宝皇家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睡宝皇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广西皓辰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债权人应自2025年11月24日前通过现场/邮寄方式向管理人(通讯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435号广西皓辰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陆爱米律师,15778808118)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的,也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睡宝皇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5年11月28日9:30时在本院二楼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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