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自宝(公民身份号码372833197301060014):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大有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善念、邢自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2025)鲁1329民初1293号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5年8月4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临沭县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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