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4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卢海亮的申请,作出(2024)鲁17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卢海亮对被申请人山东鹏兴油泵油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该案由本院审理。本院决定由马营军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贾艳平、审判员刘媛媛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现因情况发生变化,更换合议庭成员为刘媛媛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贾艳平、审判员闫雪艳组成合议庭。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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