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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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桂林市七星区宜惠百货超市

桂林市七星区宜惠百货超市:本院受理原告桂林市友诚食品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桂林市七星区宜惠百货超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取法定其他方式无法直接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桂0305民初1851号民事判决书、履行义务告知书、诉讼费用追缴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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