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起(上)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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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陈运坤

陈运坤:本院受理(2025)桂0521民初2211号原告合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陈运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转普裁定书、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向本院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如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浦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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