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执行文书(通知书、裁定书、评估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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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覃威程、南宁武鸣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覃威程、南宁武鸣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支行与被执行人覃威程、南宁武鸣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5)桂0110执1077号,因你们至今未履行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2023)桂0110民初72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院裁定拍卖被执行人覃威程单独所有位于南宁市武鸣区武鸣云星钱隆江景项目一期5号楼1单元801号房【不动产权属证号:桂(2020)南宁市武鸣区不动产证明第0007509号】,并于2025年12月25日通过阿里巴巴(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上述财产进行公开拍卖,2026年1月28日,买受人以449474.84元的最高价竞得。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网拍时间告知书、拍卖公告、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执行材料,上述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可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5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相关信息可自行登录淘宝网了解。本案执行情况及相关文书请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收。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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