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执行文书(通知书、裁定书、评估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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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覃胜强、覃煌、覃江强、覃晓苏、尧功旺、张纯豪、张桂铭、覃雅诗、刘尚伟、唐桂彪、赖洋毛、黄志芳、冯伟虎、覃仕平、覃海军、罗

覃胜强、覃煌、覃江强、覃晓苏、尧功旺、张纯豪、张桂铭、覃雅诗、刘尚伟、唐桂彪、赖洋毛、黄志芳、冯伟虎、覃仕平、覃海军、罗先友、刘丽萍、罗丹、邓锋、覃飞宇、李柳峥、付鸣柳、董雄会、覃国钧、李婧、李节珍、韦庆华、刘海凌、刘继勇、程思连: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叶治录与被执行人广西金狮城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叶治录提出追加被执行人申请。本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桂0603执异10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驳回申请执行人叶治录的追加申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及申请执行人叶治录提交的执行复议申请书,复议请求如下:1、请求依法撤销防城港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6)桂0603执异100号《执行裁定书》;2、请求依法裁定追加被申请人广西金狮城地产有限公司股东刘尚伟等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为本案被执行人,并在其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对申请人承担清偿责任;3、请求依法裁定将因破产重整被无偿调拨、划转财产的相关第三人变更为本案被执行人,在接受财产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复议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复议请求如下:1、请求依法撤销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6)桂0603执异100号《执行裁定书》;2、请求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支持申请人的追加被执行人申请,或指令防城区人民法院重新审查并依法追加上述22家关联企业及33名股东为被执行人;3、本案复议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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