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起(上)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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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青建庄、农文伟

青建庄、农文伟:本院受理(2026)桂0103民初26944号原告广西通通来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建庄、农文伟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并向你们告知本案在一审过程中依法需要向你们送达的全部诉讼材料均将在本院官网(https://qxqfy.gxcourt.gov.cn)公告栏予以公示,公示之日即视为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12月8日10时30分在本院K12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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