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执行文书(通知书、裁定书、评估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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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曾小琴

曾小琴:本院立案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广西万家同创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西圣保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思藕图恩热带南药植物园有限公司、南宁熹俏轩商贸有限公司、南宁市农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南宁佰格洛商贸有限公司、黄爱毅、曾小琴、黄爱强、黄新茹、防城港圣保堂制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执行案号:(2020)桂01执166号、(2021)桂01执恢122号,恢复执行案号:(2024)桂01执恢86号】,因你未履行南宁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南仲调字776号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对被执行人曾小琴名下预告登记在防城港市迎宾路1号金海湾小区C5组团第1幢1单元103号房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经本院向国家税务部门进行司法询价,并经合议庭讨论决定,上述财产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第一次拍卖保留价为432000元,若第一次拍卖流拍,将在第一次起拍价的基础上下调20%,即345600元进行第二次网络司法拍卖;若两次拍卖均流拍,将依法对上述不动产进行变卖。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执行通知书、拍卖裁定、网络拍卖通知书等相关文书,上述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可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5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本院将通过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上述不动产进行拍卖,不在另行通知,相关信息可自行登录淘宝网了解。本案执行情况及相关文书请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收。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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