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起(上)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王昭卫、梁二月

王昭卫、梁二月:本院受理(2025)桂0110民初5701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武鸣区支行与被告王昭卫、梁二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12月23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第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11-03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