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执行文书(通知书、裁定书、评估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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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续振中、续盘根

续振中、续盘根: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灵川深通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续振中、续盘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依据:(2025)桂0323民初1815号民事判决书】,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桂0323执160号案件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查封裁定书、拍卖裁定书、拍卖保留价告知书、迁出公告、拍卖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对桂林八里街开发区八里一路南侧“南州1号”2幢3单元21层3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桂(2019)灵川县不动产权第0008966号】以319764元作为第一次网络拍卖保留价起拍。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网络拍卖,在第一次网络拍卖保留价的基础上降价20%即以255812元作为第二次网络拍卖保留价起拍。如你对确定的拍卖保留价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你对拍卖保留价没有异议。如果在拍卖(变卖)过程中,你已经履行完本案义务,可以向本院书面申请终止本次拍卖(变卖)程序。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灵川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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