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泉:本院受理(2024)桂72民初714号原告陆荣汉诉被告广西宏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中桂通源集团有限公司、雷庆军、刘明泉船舶租用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4年5月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广西北海市上海路151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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