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崇建:本院受理上诉人黑龙江发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金鑫、刘崇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黑03民终510号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类案检索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八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如有问题致电0467-288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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