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振朝:本院受理的原告昭平县黄姚镇隆泉商务酒店诉被告余振朝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支付住宿费440;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随案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4月7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黄姚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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