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善家具(德州)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槐荫支行与被执行人岳春彪、梁宇、美善家具(德州)有限公司、山东布克图书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过程中,申请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申请变更为本案申请执行人,因你下落不明,且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书、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传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三日内。本案定于公告期满后2025年12月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到庭调查,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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