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破产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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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本院根据济南跑马岭景区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济南跑马岭景区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该公司管理人。济南跑马岭景区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6年3月8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548号三孔桥国际家纺城东南角二楼203室;邮政编码:250033;联系人:杨律师;联系电话:0531-85952296),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就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济南跑马岭景区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济南跑马岭景区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6年3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9号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1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二〇二六年一月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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