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开庭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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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牡丹江市水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澜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绥芬河市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牡丹江市水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澜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绥芬河市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平安普惠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平安融易(黑龙江)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牡丹江澜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绥芬河市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市水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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