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宁:本院审理的上诉人陆声亲户与被上诉人李宁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6)桂10民终2432号开庭传票。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于2026年10月26日上午10时30分第二法庭(遇法定假日顺延)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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