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美康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中健健身发展有限公司、中健健身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济南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山东泉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济南美康科技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山东中健健身发展有限公司、中健健身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6)鲁01民终11480号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2026年9月1日14时0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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