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芹、刘士斌、刘漫、林拥军、山东舜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兴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山东泰山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振芹、蔡兴志、刘士斌、刘漫、林拥军、鲁雨、陈晓萌、山东舜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兴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后,你(单位)至今未履行本院作出的(2022)鲁0191民初602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鲁大地[济南]评房(鉴)字[2025]第0003号】司法评估报告、(2023)鲁0191执2316号之四执行裁定书。报告载明,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山东舜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济南历下区山大路236号1#1-2401、1#2-2401房产的评估价格分别为329.55万元、330.81万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评估价值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即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山东舜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济南历下区山大路236号1#1-2401、1#2-2401房产。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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