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成仁、张淑君:本院受理原告郭艳芬诉张国祥、王成仁、张淑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本院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公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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