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起(上)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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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左成一

左成一:本院受理原告广西家喻神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左成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桂0304民初107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阳光司法网告知书、裁判文书上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独任审判员及书记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4月2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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