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运添、陈钊风、李益严:本院受理(2024)桂0102民初8239号原告何庆松诉被告胡春妮、李益严、廖威余、谢敏、黄钰、杨勇、陈钊风、何笙源、黄运添、第三人广西自贸区桂三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4月16日15时30分在本院4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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