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标:本院受理的原告广西靖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李文标信用卡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桂1081民初1785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独任审判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申请审委会委员回避权利通知书、二维码(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等应诉材料)各一份。原告诉求:【1.依法判令被告李文标偿还原告尚欠信用卡本金19668.79元,利息730.19元及费用2990.17元,合计23389.15元(利息、费用暂时计至2026年1月21日,以后按规定利率计付至信用卡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及其它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4日上午9时20分在靖西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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