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红军(公民身份号码:362232198003151210):本院已受理原告罗进德诉被告邓红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5)桂0681民初1729号]。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15659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计算方式:以15659元为基数,自2025年1月2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逾期损失);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五个严禁”的规定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2月25日9:00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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