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雯琦(曾用名:覃丽分):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田东县支行与被告覃雯琦(曾用名:覃丽分)信用卡纠纷一案,已作出(2026)桂1022民初30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18601919375 010-51336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