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秀逢:本院受理(2025)桂1022民初413号原告田东县新亚东农业有限公司诉被告赵秀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田东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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