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起(上)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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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陆新锦

陆新锦: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武鸣支行与被告陆新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桂0110民初5196号,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9月3日10时30分在本院1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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