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执行文书(通知书、裁定书、评估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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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覃东全

覃东全:本院执行(2026)桂0110执730号刘颜英与覃东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至今未履行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桂0108民初1349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对覃东全名下所有的位于七星区环城北二路32号冠泰·水晶郦城9栋1-12-2号房【不动产权证书号:桂林市房权证七星区字第30389141号】进行拍卖,经向当地税务机关询价,上述房产计税评估价格(不含税)为:5200元/平方米。经合议庭讨论,现确定上述财产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第一次拍卖保留价为522964元,本院将以该价格作为起拍价进行司法网络拍卖;若第一次拍卖不成交,将以上述价格的80%{即418371.2元}进行二次拍卖;若两次拍卖未成交,将依法对上述财产进行变卖。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查封裁定书、询价结果通知书、拍卖裁定书,上述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可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本院将通过淘宝司法拍卖平台对上述房产进行拍卖,不在另行通知,相关信息可自行登录淘宝网了解。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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