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顺件:本院受理(2026)桂0102民初6661号原告杨木忠与被告蒋顺件、唐小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审委会委员回避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延期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09月14日09:30在五塘法庭2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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