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土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西瑞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桂1221民初1126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2月2日上午9:00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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