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根据申请人单邓民的申请,于2026年3月12日作出(2026)鲁04破申1号决定书,依法对被申请人枣庄泰国工业园商务管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工业园公司)进行预重整。同日作出(2026)鲁04破申1号之一号决定书,指定中泰大厦项目盘活处置清算组担任泰国工业园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履行预重整法定职责。一、债权申报1.为确保有序推进预重整工作,依法维护债权人利益,本次债权申报采用线上申报与线下申报并行模式(债权人可任选其中一种模式申报),请各位债权人尽早申报债权。(1)线上申报申报途径:手机或电脑端浏览器访问以下链接即可进入债权申报系统。https://pmsaas.taobao.com/bankruptcy/creditor#/home?caseId=ad6a0641ac519af4294679ffb0d8d96d&appId=1038&0rgId=2003554868,或通过支付宝、钉钉扫码(详见附件图)进入债权申报系统。债权人登陆债权申报系统后应按照系统流程和要求填写债权申报。(2)线下申报联系地址:枣庄高新区兴城街道复元六路与南环路交界处东150米路北(枣庄高新区公安分局东楼四层);联系人:王律师,联系电话:15866221856。联系人:王律师,联系电话:15589227837。2.预重整债权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27日(含当日)。请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债权性质、有无财产担保以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事项,并提交有关证据。债权人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的,还需提交书面委托手续。上述证据等材料线下申报的当场提交,线上申报的需线上提交。3.预重整期间不停止计息。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申报债权后,若泰国工业园公司后续被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程序,则视为债权已完成债权申报,无需重复申报。4.申报的债权涉及利息等损失的,暂计算至人民法院决定泰国工业园公司预重整之日(2026年3月12日)。申报人应提供利息计算表,说明利息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并将正常利息、滞纳金、迟延履行利息等分开计算。5.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后,债权人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补充申报2026年3月13日至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之日的利息,则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时公告的债权申报期限为准。二、预重整债权人会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在2026年5月9日上午9:00,在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线上召开。参会登录方式由临时管理人另行通知。三、意向投资人招募泰国工业园公司资产规模适中,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注册的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商务招商、咨询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意向投资人若有兴趣参与本重整,可与临时管理人进行洽谈。联系方式同上。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010-51336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