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起(上)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广西优农联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广西优农联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池支队与你合同纠纷案件【(2025)桂1202民初167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因你下落不明/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2-05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