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22日依法作出(2024)鲁08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鱼台县佳客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客多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裁定移交本院审理。本院于2024年10月30日依法作出(2024)鲁0827破1号决定书,指定山东公明政和律师事务所为佳客多公司管理人。请你/你单位于2025年9月15日前向佳客多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山东省鱼台县鱼新一路与湖陵三路路口西200米路南,邮政编码:272300,联系人:程大光律师17705371441、康振军律师18005473577)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等,并提交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应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佳客多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佳客多公司占有的不属于本公司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本院定于2025年9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鱼台县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召开佳客多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请准时参加。参会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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