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龙:本院受理原告李冬梅与被告刘德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桂0110民初8025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审理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2026年4月1日15时30分在本院双桥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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