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执行文书(通知书、裁定书、评估报告等)

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李青

李青: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南宁市武鸣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李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6)桂0110执792号,因你至今未履行本院作出的(2024)桂0110民初623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对被执行人李青名下坐落于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138号江南新兴苑石之梦10号楼4单元607号房【不动产权证书号:桂(2020)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006054号】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经本院向国家税务部门进行询价,并经合议庭讨论决定,上述财产计税评估价格(不含税)为254220元。本院将以该价格作为起拍价进行司法网络拍卖;若第一次拍卖不成交,将以上述价格的80%进行二次拍卖;若两次拍卖未成交,将依法对上述财产进行变卖。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查封裁定书、询价结果通知书、腾房公告、拍卖裁定书等,上述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可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5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本院将通过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上述财产进行拍卖,不在另行通知,相关信息可自行登录淘宝网了解。本案执行情况及相关文书请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收。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7-23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