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起(上)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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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胡建玉

胡建玉:本院受理原告徐大亮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5)鲁0523民初6847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2026年02月05日下午14:00分在广饶县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广饶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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