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铁建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明与被告湖南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株洲市铁建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5)桂0503民初3934号的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6年3月25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和质证的权利,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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