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东财实业有限公司、济宁海汇实业有限公司、中济建设有限公司、济宁华强科技有限公司、闫宾、冯为明: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济宁东财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济宁海汇实业有限公司、中济建设有限公司、济宁华强科技有限公司、闫宾、冯为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东方圣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申请,申请变更东方圣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本案申请执行人。因通过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08执930号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联系电话:0537-5667707),逾期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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