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法院公告

执行文书(通知书、裁定书、评估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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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新疆鼎信润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小荣、刘贤清、于艳平、杨自林、蒋尚均、顾红英、朱明、骆爱娟、李胜巧、张翼和、王健玮

新疆鼎信润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小荣、刘贤清、于艳平、杨自林、蒋尚均、顾红英、朱明、骆爱娟、李胜巧、张翼和、王健玮、张明、朱筱月、李佳、上海集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金煌广告有限公司、北京安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益友网络有限公司、上海铭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嘉兴鼎信智赢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疆鼎信智赢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新疆鼎信润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安年、王长金、王振城:本院于2025年6月16日受理邹平中鑫煜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新疆鼎信润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的诉前财产保全。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鲁1681执保287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新疆鼎信润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壤娟、马云静、董小荣、张丹、于艳平、王立群、刘贤清、杨自林、余红萍、严明、余光通、蒋尚均、顾红英、袁丽萍、徐宏、黄弘、朱明、贾志华、叶桂霞、陈文娟、骆爱娟、李胜巧、杨志强、许斌、董逸清、王晟、傅兴明、朱国平、张翼和、王健玮、张明、朱新康、张丽芳、周明礼、陈积余、朱筱月、李佳、上海集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华浙建筑设计事务所、上海金煌广告有限公司、上海豪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优典家具有限公司、北京安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益友网络有限公司、上海铭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嘉兴鼎信智赢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疆鼎信智赢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新疆鼎信润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鼎信长城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王安年、王长金、王振城、戚利的银行存款88437769.42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权。冻结被申请人吴海荣的银行存款1068000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权。(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起止时间见本院相关法律文书。)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邹平中鑫煜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邹平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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